一、填空题
《开皇律》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即 、 、 、
、 。
答案: 1
死*流*徒*扙*笞
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的法典是《 》。
答案: 1
开皇律
唐初立法指导思想 , , 。
答案: 1
礼刑并用*法令简约*宽仁慎罚
《水徽律疏》云:“德礼为政教之 ,刑罚为政教之 ,犹昏晓秋相须而成也”。
答案: 1
本*用
唐高祖武德四年,政局趋于稳定,根据唐初的社会情况,制定自己的法典,于武德七年完成,称为《 》。
答案: 1
武德律
二、单项选择
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
《大业律》
《开皇律》
《九章律》
《贞观律》
唐宣宗时期,将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有关的令、格、式、编成( )。
《大唐六典》
《大中刑律统类》
《武德律》
《贞观律》
唐律关于户籍、赋役、土地、婚姻方面的内容规定( )律。
《卫禁》
《职制》
《户婚》
《斗讼》
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法典是( )。
《唐六典》
《北周律》
《大业律》
《开皇律》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聊会同刑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
三司使
三司推誓
小三法司会审
大三法司会审
三、多项选择
唐朝从积极放慢规定行为准则的法律形式有( )。
律
令
格
式
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包括( )。
大理寺
刑部
督察员
御史台
唐律规定承审如与当事人有( )关系者,须回避。
借贷
亲属
师生
仇隙
唐朝财政立法主要有( )。
一条鞭法
两税法
租庸调法
重法地法
唐朝监察机关御史下设( )。
台院
殷院
察院
审刑院
四、简答题
《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答:隋文帝时期制定颁行,共12篇500条。其以北齐律为蓝本,更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废除前代车裂等酷刑;规定”八议”之制,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的特权;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加强对危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的镇压。《开皇律》上承汉律的源流,下开唐律的先河,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形式。
答:有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格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律、令、格、式,互为配合,互相补充,构成了唐王朝完备的法律体系。
《唐律疏议》的简要情况。
答:唐高宗永徽年间,以《贞观律》为基础编纂出《永徽律》,十二篇,500条。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称《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
答:唐律的主要特点:(1)规范详备、科条简要。(2)中典治国、用刑持平。(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4)依礼制刑、礼法合一。唐律的历史地位:(1)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2)唐律对亚洲许多国家的封建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上述要点需展开)
唐朝的司法机关。
答:(1)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案件驳令原审机关重审或迳行复判,死刑案则移交大理寺重审。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2)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直接管理诉讼的属吏州一级有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等。
唐朝的监察制度。
答:唐朝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最高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佐。其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台院和殿院的御史主要纠察中央及京城的各级官吏;察院御史则巡察州县,纠察地方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各级官吏是否遵守法律,以整顿”吏治”、提高国家机关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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