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制史》第六章思考练习答案

测试试题:目前测试中共有5道填空题,5道单选题,5道多选题,5道简答题 ,已配置 100 分

本栏目为计分任务,此次思考练习成绩为本章形考任务成绩中的8分。

你只有两次测试机会,请同学们认真作答。

以下是思考练习时间。试题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其中:

 

填空题 5道;单项选择题 5道;多项选择题 5 题;问答题 5 道。

 

你可以选择每小题做完后提交,客观题会有回答正误判断和知识点提示,主观题则会提示参考答案。也可以选择全部做完后“提交所有答案并结束”,查看本次练习客观题总成绩。

一、填空题

1.

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以“天人合一”思想为皇帝制度制造一套理论,提出了“     ”说。

答案: 1

填空题 (5 分) (请按题目中的空缺顺序依次填写答案)

君权神授

2.

汉初至文景时期,汉朝的统治思想以       为主,辅以法家思想。

答案: 1

填空题 (5 分) (请按题目中的空缺顺序依次填写答案)

黄老思想

3.

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与奉民约法三章:“       ”。

答案: 1

填空题 (5 分) (请按题目中的空缺顺序依次填写答案)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4.

汉朝将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叫做        。

答案: 1

填空题 (5 分) (请按题目中的空缺顺序依次填写答案)

5.

在三公中,最高监察,监察百官的是          。

答案: 1

填空题 (5 分) (请按题目中的空缺顺序依次填写答案)

御史大夫

二、单项选择题

6.

“君权神授”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  )。

单选题 (5 分)

秦始皇

李斯

刘邦

董仲舒

7.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  )。

单选题 (5 分)

四周

秦朝

汉朝

唐朝

8.

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

单选题 (5 分)

黄老思想

法家思想

儒家思想

道家思想

9.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

单选题 (5 分)

黄老思想

法家思想

儒家思想

道家思想

10.

汉武帝之后,法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

单选题 (5 分)

约法省刑

德主刑辅

秋冬行刑

德刑并用

三、多项选择

11.

“约法三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

多选题 (5 分)

杀人者死

伤人抵罪

盗抵罪

大逆死

12.

《九章律》在秦朝六律的基础上,增加了(  )。

多选题 (5 分)

户律

兴律

厩律

具律

13.

汉律六十篇包括(  )。

多选题 (5 分)

《九章律》

《朝律》

《傍章律》

《越宫律》

14.

汉朝的法律形式有(  )。

多选题 (5 分)

15.

汉朝官吏的选拔途径包括以下的(  )。

多选题 (5 分)

从开国功臣中选拔

通过中央的“太学”培养

征辟

察举

四、简答题

16.

两汉的继承制度。

简答题 (5 分)

答:王位继承–实行嫡长继承制,强调父死子继。汉律不承认“非子”(非亲生之子)、“非正”(非嫡妻之子)的爵位继承权。财产继承–在土地和其他财物的继承上,汉代出现诸子均分财产的情况。

17.

两汉的契约关系。

简答题 (5 分)

答:买卖契约–汉代买卖契约叫券书。凡建立买卖关系要订立契约,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其一,日后发生纠纷,则以契约为证。债务契约–汉律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规定债务人违期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汉代明确规定利率,超过法定利率者叫“取息过律”,要受到惩罚。

18.

汉朝的司法机关。

简答题 (5 分)

答: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称作廷尉,主要负责审理皇帝制诏移送的案件,也审理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行政长官郡守、县令兼理,郡设专职司法官吏“决曹掾”。

19.

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简答题 (5 分)

答:约法省禁–汉初立法的指导思想。即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德刑并用–汉朝武帝时期确立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刑罚惩治为辅,把刑、礼结合起来使用。顺天行刑–由董仲舒提出而被汉武帝采纳。主张司法机关在霜降之后万物肃杀之际断狱行刑,以顺应天时。

20.

汉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简答题 (5 分)

答:以缇萦上书为起因,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共同议定了修改现行刑制的方案,并得到文帝的批准。其具体内容是:以徒刑、笞刑、死刑分别取代墨刑、劓刑和剕刑。即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300,斩左趾改为笞500,斩右趾改为弃市。由于上述方案扩大了死刑范围,加重了刑罚的残酷程度,因此景帝时期进一步改革,内容涉及两个方面。第一、减少笞数。最终将劓刑改为笞100,斩左趾改为笞200;第二、制定法令规范笞刑。规定刑具规格、受刑部位以及中途不准更换行刑人等。意义:文景时期废除肉刑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2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